指在工业长期发展进程中形成的,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科技价值、社会价值和艺术价值的工业遗存。为推动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发展工业文化,2018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国家工业遗产管理暂行办法》,并开始依法开展国家工业遗产的认定和管理工作。2020年12月2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第四批国家工业遗产名单,涵盖了62个工业遗产和众多核心物项,湖北宜昌葛洲坝水利枢纽、山东德州机床厂和吉林长春电影制片厂均包括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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