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语信司函〔2019〕43号
国家语委各科研机构:
为加强语言文字智库建设,推动国家语委科研机构加快向智库转型发展,现印发《语言文字智库测评指标体系(试行)》。各科研机构要在保持本中心研究特色和优势的同时,进一步凝炼方向,突出重点,积极向智库型研究机构拓展。
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将委托国家语委科研机构秘书处,按年度编制《语言文字智库建设报告》,根据《语言文字智库测评指标体系(试行)》开展测评,并发布绝对效能、相对效能排名前5的机构榜单。
附件
语言文字智库测评指标体系
(试行)
为加强语言文字智库建设,推动国家语委科研机构加快向智库转型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教育部《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推进计划》,国家语委《国家语言文字智库建设规划》及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国家语委科研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体系。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的基本标准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指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是以战略问题和公共政策为主要研究对象、以服务党和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研究咨询机构,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标准:(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相对稳定、运作规范的实体性研究机构;(2)特色鲜明、长期关注的决策咨询研究领域及其研究成果;(3)具有一定影响的专业代表性人物和专职研究人员;(4)有保障、可持续的资金来源;(5)多层次的学术交流平台和成果转化渠道;(6)功能完备的信息采集分析系统;(7)健全的治理结构及组织章程;(8)开展国际合作交流的良好条件等。
(二)坚持以评促建
以普遍性与特殊性统一、系统性与代表性兼顾、过程考察与结果导向结合为原则,确定评测指标及各指标权重,准确、客观地描述测评对象的智库属性。通过评测,推动测评对象更多地产出语言文字决策咨询类成果,更好地服务和支撑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发展,更充分地发挥智库功能,全面提升政策影响力、社会影响力、学术影响力和国际影响力。
(三)坚持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
以量化评价为基础,有效区分各测评对象智库属性的强弱表现;以定性评价为重要参照,全面真实反映各测评对象的实际影响力。以量化数据的客观真实性、可获得性、可核查性为依据,进行定量评价;以贡献度、影响力为核心,服务对象评价和同行评价相结合,进行定性评价。
二、定量评价指标体系
包括“条件”“治理”“资源”“成果”“活动与影响”5个一级指标,45个二级指标。指标内涵、赋值规则及分值具体见《语言文字智库测评指标体系表》。其中,“指标内涵”与“赋分规则”描述了可以赋值的状态及分值范围,达不到所描述状态则不赋值。定量评价通过“国家语委科研机构科研成果数据统计系统”采集成果、资源等客观性较强的数据,成果越多、得分越高,上不封顶。
语言文字智库测评指标体系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涵 |
赋值规则 |
分值 |
I.条件 |
1.研究人员 |
指中心固定研究人员,常驻中心的博士后、客座研究员、访问学者,以及测评期[1]内以中心名义承接项目、发表成果的依托单位其他人员、外聘兼职研究人员等。 |
≤5人 |
3 |
5人以上每增加1人 |
1 |
|||
2.行政人员 |
指常驻中心负责行政工作的人员。 |
有则赋值 |
1 |
|
3.领军人才 |
指前述“1.研究人员”范围内,具有博导资质(或正高级职称)的人员。 |
每有1人 |
1 |
|
4.经费支持 |
能够获得依托单位稳定的经费支持,包括:语委项目配套经费投入、校级项目资助、学术活动资助、团队建设资助、中心日常建设与运行经费资助等。 |
资金规模≤语委项目经费总额的50% |
1 |
|
50%以上每增加10% |
0.5 |
|||
5.财务独立 |
包括3种情形:(1)中心有独立财务账户;(2)依托单位财务账户下,以中心名义进行独立核算;(3)依托单位账户下,以项目为单位核算,相关项目明确归属中心。 |
符合任一情形则赋值 |
2 |
|
6.经费规模 |
指评测期内的实际收入总额。 |
≤50万元 |
1 |
|
50万元以上每增加10万元 |
0.5 |
|||
7.办公场地 |
有适应工作需求的办公场地。 |
有专用办公室 |
1 |
|
有专用会议室 |
1 |
|||
有专用资料室 |
0.5 |
|||
有其他办公场地 |
0.5 |
|||
II.治理 |
8.组织章程 |
制订中心章程或中长期发展规划。 |
有则赋值 |
1 |
9.年度规划 |
制订年度工作计划。 |
有则赋值 |
1 |
|
10.学术决策 |
成立不少于7人(依托单位人员不超过1/3)的学术委员会;评测期内学术委员会活动正常。 |
成立符合要求的学术委员会 |
1 |
|
每召开1次会议 |
1 |
|||
11.管理制度 |
有较为完备的中心内部管理制度。 |
有科研质量控制制度 |
1 |
|
有人员绩效核算制度 |
1 |
|||
有科研激励或奖励制度 |
1 |
|||
有其他内部管理制度 |
1 |
|||
12.人才培养 |
支持中心人员参加语言文字业务培训或专业对口的学历进修、访学。 |
每有1人次 |
0.5 |
|
13.人才锻炼 |
支持中心人员到各级语委部门挂职锻炼。 |
每有1人次 |
2 |
|
III.资源 |
14.数据库建设 |
新建成支撑本研究方向的基础数据资源库并投入使用;已建成数据库的结构或数据有更新。 |
每有1个数据库 |
10 |
15.数据库维护 |
已建成数据库活跃度高,访问量、使用率、下载量达到同类数据库平均水平,并定期形成数据分析报告。 |
每有1个数据库 |
5 |
|
16.信息系统平台 |
新建成综合多数据库的信息系统或平台。[2] |
每有1个系统平台 |
5 |
|
17.网站建设 |
建有中心对外宣传的专门网站,或与中心科研工作密切相关的专题网站,且活跃度高。 |
每有1个网站 |
2 |
|
发布信息≥200条/网站[3] |
1 |
|||
18.公号建设 |
建有中心对外宣传的微信公号,或与中心科研工作密切相关的专题公号,且活跃度、关注度高。 |
每有1个微信公号 |
2 |
|
关注用户≥2000/公号 |
1 |
|||
发布信息≥200条/公号 |
1 |
|||
19.学科建设 |
在中心研究方向上培养硕博士研究生;参与联合建设本校或其他院校的相关科研平台。 |
设二级学科 |
8 |
|
设硕博士专业方向 |
5 |
|||
IV.成果 |
20.语言生活皮书 |
负责或参与语言生活皮书编撰与责编工作。 |
主编、副主编/人次[4] |
10 |
栏目主持/人次 |
8 |
|||
责编与统筹/种 |
8 |
|||
编委/人次[5] |
5 |
|||
21.重要文件 |
参与调研起草国家或地方语言文字法律法规规章、事业发展规划、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等。指测评期内正式发布的项目。 |
全文统稿/件次 |
10 |
|
主要撰稿人/件次 |
8 |
|||
22.一般文件 |
参与起草国家语委规范性文件、领导讲话及署名文章等。指测评期内正式发布或发表的项目。 |
全文统稿/件次 |
5 |
|
主要撰稿人/件次 |
3 |
|||
23.资政报告 |
依据科研积累,提交语言文字类资政报告。作者单位标注中心名称。 |
专家评审“可用”/篇 |
1 |
|
国家语委资政平台刊出/篇[6] |
2 |
|||
省部级资政平台刊出/篇[7] |
3 |
|||
国家级资政平台刊出/篇[8] |
4 |
|||
24.领导批示 |
作者单位标注中心名称的资政报告、建议提案、内参、研究报告等获领导批示。 |
正国级/篇 |
10 |
|
副国级/篇 |
9 |
|||
省部级/篇 |
8 |
|||
副省部级/篇 |
6 |
|||
25.资政内刊 |
主办资政、内参、专报性质的语言文字类内部刊物。 |
多篇分析性文章/种 |
8 |
|
单篇分析性文章/种 |
4 |
|||
信息通讯类/种[9] |
2 |
|||
26.学术期刊 |
主办或参编语言战略、语言政策与规划、语言生活类学术期刊。 |
主办/种 |
8 |
|
主编、副主编/种[10] |
6 |
|||
栏目主持/人次 |
4 |
|||
编委/人次 |
2 |
|||
审改稿/篇 |
1 |
|||
27.学术集刊 |
主办语言战略、语言政策与规划、语言生活类学术集刊。 |
每有1种 |
4 |
|
28.图书著作 |
指评测期内正式出版的语言战略、语言政策与规划、语言生活类图书著作。作者单位标注中心名称。 |
专著/种 |
8 |
|
论文集/种 |
6 |
|||
资料集/种 |
5 |
|||
责编/种 |
3 |
|||
29.皮书文章 |
为语言生活皮书供稿。[11] |
供稿/篇或专题 |
1 |
|
采用刊出/篇或专题 |
3 |
|||
30.论文发表 |
包括期刊论文、论文集论文、序文等。作者单位标注中心名称。 |
SCI、SSCI、AHCI收录/篇 |
4 |
|
CSCI、CSSCI、EI收录/篇 |
3 |
|||
其他论文 |
2 |
|||
31.论文转载引用 |
《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转载(不区分全文转载和部分转载),SCI引用≥10次,EI引用≥50次。作者单位标注中心名称。[12] |
每有1篇 |
3 |
|
32.软著专利 |
按项赋值。 |
每有1项 |
2 |
|
33.报纸文章 |
指理论性、学术性、评论性文章(不包括一般性新闻报道)。作者单位标注中心名称。 |
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篇 |
3 |
|
国家级和省部级报纸/篇 |
2 |
|||
其他报纸/篇 |
1 |
|||
34.微信文章 |
指通过微信公号首发的理论性、学术性、评论性原创文章(不包括一般性新闻报道)。作者单位标注中心名称。 |
每有1篇 |
1 |
|
阅读量≥1000/篇 |
1 |
|||
35.基金课题 |
负责人应为中心固定研究人员,或者测评期内常驻中心的博士后。指测评期内立项或结项结论为“优秀”的项目,不包括在研项目、结项结论“优秀”以下的项目。 |
四大基金[13]重大/项 |
8 |
|
四大基金重点/项 |
6 |
|||
四大基金一般、青年/项 |
4 |
|||
其他省部级/项 |
3 |
|||
36.语委委托项目 |
指各级语委委托的专项调研、承办重要会议或社会活动、编撰非公开出版的资料画册[14]等,不包括政策规划性文件起草[15]。指年内结项的项目。 |
每有1项 |
6 |
|
V.活动与影响 |
37.政策咨询 |
指中心固定研究人员参加国家语委专题咨询会议,或者对国家语委有关规划、文件、内参等提出审稿意见。 |
每有1人次 |
0.5 |
38.课题评审 |
指中心固定研究人员参加国家语委科研规划课题立项和结项评审。评审数量以中心为单位合并统计。 |
≤50 |
1 |
|
每增加10项赋值 |
0.1 |
|||
39.培训讲座 |
指中心固定研究人员为国家和地方各级语委举办的各类培训班讲课。 |
每有1人次 |
1 |
|
40.高端专家来华 |
指组织实施国家语委国际高端专家来华交流项目。 |
每有1项次 |
1 |
|
41.学术会议 |
指30人(含)以上的学术会议,不包括中心内部的学术沙龙、外请专家来中心讲学研讨等,不包括“36.语委委托项目”中的会议。 |
主办或承办/次 |
4 |
|
合办/次 |
2 |
|||
协办/次 |
1 |
|||
42.学术会议演讲 |
指中心固定研究人员参加学术会议并发表学术演讲。 |
国际会议学术演讲/人次 |
1 |
|
国内会议学术演讲/人次 |
0.5 |
|||
43.媒体报道 |
指新闻媒体报道中心的建设发展情况、科研成就等;包括报纸、电视、网站等媒体。 |
中央权威媒体/次 |
2 |
|
省部级媒体/次 |
1 |
|||
44.入选智库榜单 |
入选我国智库第三方评价备选池或来源智库[16]。 |
每入选1份榜单 |
1 |
|
45.负面影响 |
指因言论不当或因管理不善而产生负面舆情。 |
每有1次 |
-10 |
三、定性评价指标体系
包括“方向特色”“贡献影响”“服务质量”3个指标,各指标评价内容、评价等级及相应分值具体见下表。其中,“方向特色”和“贡献影响”指标实施同行评价,专家数不少于3名,各专家独立评分、取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服务质量”指标由服务对象(国家语委)评价,在综合各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最终得分。定性评价的方式包括通讯评审、会议评审等。定性评价总分为100分。
评价指标 |
评价内容 |
评价等级 |
分值 |
1.方向特色 |
研究方向和专业优势,功能定位和发展特色,组织文化建设和团队凝聚力。 |
较好 |
18—25分 |
一般 |
12—18分 |
||
不足 |
12分以下 |
||
2.贡献影响 |
重大标志性成果及其学术和应用价值,决策影响力、学术影响力、社会影响力和国际影响力。 |
较好 |
18—25分 |
一般 |
12—18分 |
||
不足 |
12分以下 |
||
3.服务质量 |
服务工作执行效率,服务对象满意程度。 |
好 |
40—50分 |
较好 |
30—40分 |
||
一般 |
20—30分 |
||
不足 |
20分以下 |
四、总体评价得分计算方法
(一)绝对效能得分计算方法
绝对效能 =定量评价绝对分值 +定性评价得分/100×所有测评对象定量评价绝对分值的平均值
其中,“定量评价绝对分值”指定量评价部分44个二级指标得分的总和。
(二)相对效能得分计算方法
相对效能 =定量评价相对分值 +定性评价得分/100×所有测评对象定量评价相对分值的平均值
其中,“定量评价相对分值”指定量评价中“资源”“成果”“活动与影响”3部分得分的人均值(人数包括研究人员和行政人员)与“条件”“治理”2部分得分的和。
五、其他
本体系主要以国家语委科研机构为测评对象,其他语言文字科研机构测评参照执行。
[1]测评期为1年。
[2]综合性信息系统(或门户)所依托的各数据库在“14.数据库建设”项赋值。
[3]指测评期内(1年),下同。
[4]主编、副主编在同一中心的按1人次赋值。
[5]既担任主编、副主编、编委,又担任栏目主持的,重复赋值。
[6]指《国家语委专家建议》《语言生活要况》刊出。
[7]如《高校智库专刊》或同等级内参刊物刊出。
[8]如全国两会提案或建议,新华社、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内参刊刊出。
[9]多中心合作举办的,参与各中心以“2”分为总,平均赋值。
[10]主编、副主编为主办单位固定研究人员的,“主办/种”赋值后,此项不再重复赋值。
[11]《中国语言文字事业发展报告》(白皮书)栏目主持撰改稿按栏目主持赋值,此项不再重复赋值。
[12]同一篇论文在“30.论文发表”和“31.论文转载”可以重复赋值。
[13]指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科基金、教育部哲社、国家语委科研规划,下同。
[14]委托编撰的公开出版的图书著作等在“28.图书著作”项统计。
[15]政策规划性文件起草在“21.重要文件”或“22.一般文件”项统计。
[16]主要包括上海社会科学院《中国智库报告:影响力排名与政策建议》、中国社会科学评价中心《中国智库评价AMI研究报告》、四川社科院《中华智库影响力报告》、南大与光明日报《CTTI来源智库MRPA测评报告》、浙江大学《全球智库排行评价报告》、浙江工业大学《中国大学智库发展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