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测语言生活 解读社会万象 提供决策咨询 服务国家发展
语言法规
当前位置: 首页 > 语言政策 > 语言法规

关于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的通知

来源:中国残疾人网 原作者:中央宣传部 中国残联 教育部 国家语委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发布时间:2018-06-1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残联、教育厅(教委)、语委、广电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残联、教育局、广电局:

手语和盲文是我国三千多万听力和视力残疾人使用的特殊语言文字。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进行了一系列手语和盲文的规范化工作,效果显著。进入新时代,随着《国家手语和盲文规范化行动计划(2015—2020年)》的实施和国家手语和盲文研究中心的建立,“国家通用手语标准”和“国家通用盲文标准”两个重大课题于2015年通过评审,研究成果《国家通用手语常用词表》《国家通用盲文方案》通过两年多试行并完善后,近期由国家语委规范标准审定委员会审定,经教育部、国家语委、中国残联发布,成为服务特殊人群语言文字需求的语言文字规范。

为做好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的推广工作,中央宣传部、中国残联、教育部、国家语委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制定了《国家通用手语推广方案》《国家通用盲文推广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推广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补充。作为中国公民,听力和视力残疾人有使用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的权利。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是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具体举措,不仅使听力和视力残疾人使用语言文字的权利得以维护,也必将对残疾人学习文化知识、获取信息、社会交往以及更加公平地参与社会生活,平等实现权益与融合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各地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四个自信”,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和“办好特殊教育”的重要指示,充分认识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推广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明确职责,通力协作,形成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的合力

各地要建立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的组织机构,加强对推广工作的组织协调,协商决定重大事项,集体决议对重大问题的处理,联合开展推广工作督导检查。在密切合作的同时,相关部门和残联组织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残联系统,包括聋人协会和盲人协会要肩负起责任,牵头做好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的组织协调工作;明确部门和专人负责,保障经费投入;做好社会上使用手语和盲文的听力、视力残疾人的培训;依托专业机构,为公共服务领域培养培训专门人才,努力为残疾人创造无障碍交流环境。

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要切实将手语和盲文工作作为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规划、统一部署,加强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有条件的可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教育部门要安排好教师和在校听力、视力残疾学生的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学习,鼓励各级各类学校探索科学的教学方法,确保平稳过渡和转换。

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管理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加大电视节目手语翻译国家通用手语的培训力度,将通用盲文阅读推广纳入全民阅读活动,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在国家公务活动、电视和网络媒体、公共服务、信息处理中使用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的要求。

三、结合实际,制定计划,确保推广任务目标的实现

《国家通用手语推广方案》《国家通用盲文推广方案》明确了到2020年推广使用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的任务目标、实施步骤、主要措施和保障条件。我国地域辽阔、方言复杂,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发展状况也存在差别,要结合实际,综合考虑听力、视力残疾人的数量及分布、教育资源状况及分布、方言特性、经济实力等因素,制定具有本地特点的推广路线图和时间表,确保到2020年完成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的阶段性任务目标。

中央宣传部 中国残联 教育部

国家语委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2018年6月18日

 

本网站是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委托建设的语情信息资源平台,主要为学术研究提供无偿服务。如果有错误或侵权的情况,请著作权人致函zgyq@whu.edu.cn,我们将及时更正或删除。感谢支持!
系列资源 | 注册
用户名:
真实姓名:
身份证明资料:
上传
上传
上传
上传
请申请注册的用户上传加盖所在机构公章的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请输入有效的电子邮箱,以确保收到审核结果。
验证码:
系列资源 | 登录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系列资源 | 找回密码
用户名:
手机号:
邮箱:
新密码:
确认密码:
验证码:
邮箱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