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测语言生活 解读社会万象
提供决策咨询 服务国家发展
首页
中心概况
中心简介
机构设置
研究团队
成果介绍
中心动态
中心新闻
通知公告
中国语情
《语情月报》
《中国语情》
新词新语
学术论坛
中心沙龙
报刊荟萃
动态资源库
语言政策
语言法规
规范标准
文件讲话
监测系统
观测工具
操作平台
联系我们
联系方式
专家建议征集
语情征集
项目申报
首页
中心概况
中心简介
机构设置
研究团队
成果介绍
中心动态
中心新闻
通知公告
中国语情
《语情月报》
《中国语情》
新词新语
学术论坛
中心沙龙
报刊荟萃
动态资源库
热点关注
语言生活动态
语言事件与活动
语言应用
语言政策
语言法规
规范标准
文件讲话
监测系统
观测工具
操作平台
联系我们
联系方式
专家建议征集
语情征集
项目申报
语言政策
语言法规
规范标准
文件讲话
规范标准
当前位置:
首页
>
语言政策
>
规范标准
标点符号用法-2011
来源:教育部
原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1-12-30
标点符号用法-2011.zip
a82a1601cef8b4cd4f7b9f34dddb414b.zip
(1.86 MB)
本网站是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委托建设的语情信息资源平台,主要为学术研究提供无偿服务。如果有错误或侵权的情况,请著作权人致函zgyq@whu.edu.cn,我们将及时更正或删除。感谢支持!
上一篇:标点符号用法-1995
下一篇:中国人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2011
系列资源 |
注册
用户名:
真实姓名:
身份证明资料:
教师资格证明资料
上传
工作证明资料
上传
学生证明资料
上传
其他证明资料
上传
请申请注册的用户上传加盖所在机构公章的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请输入有效的电子邮箱,以确保收到审核结果。
验证码:
阅读并确认
《用户注册协议》
已有账号登录
系列资源 |
登录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记住密码
注册账号
忘记密码?
系列资源 |
找回密码
用户名:
手机号:
邮箱:
新密码:
确认密码:
验证码:
邮箱验证:
已有账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