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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地方语委科研工作的意见

来源:教育部 原作者: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 发布时间:2007-04-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语委办公室、民语委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语委办公室:

“十五”期间,在全国语言文字科研工作者和各级语委的努力下,我国的语言文字应用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在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研制、面向信息处理的语言文字应用研究、社会语言生活状况的监测研究以及研究手段、语言服务手段现代化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进展;在语言文字工作的法制建设、城市语言文字评估、普通话的宣传推广以及语言文字培训和测评体系建设等方面,都有新成绩新举措。各地语委做了大量的科研管理工作,积极组织申报或是直接承担国家语委项目,创办语言文字工作网站(网页),支持地方语言文字领域的学会、协会的学术工作,组织普通话培训测试论坛等等。

为进一步加强地方语言文字应用科研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语委“十一五”科研工作会议精神,实现构建和谐语言生活的目标,特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地遵照执行。

1.要充分认识科学研究对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性。科学研究是做好语言文字工作的基础,语言文字政策的执行与调适、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制定与贯彻,都需要扎实的科学研究成果做支撑。特别是在信息网络时代,语言生活越来越复杂,对语言文字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做好语言文字应用科研工作,已经成为提高语言文字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的重要保障之一。

2.各地语言文字工作机构要把科学研究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纳入相关的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要积极组织科研队伍,并把科研管理的责任落实到人。要建立健全科研管理的规章制度,重视语言文字应用研究长效机制的建设。

3.要科学规划、统筹协调本地区语言文字应用领域的科研工作,根据《国家语委语言文字应用科研工作“十一五”规划》和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区语言文字应用研究的科研规划。要特别重视调查研究,关注语言生活的基本状况和热点问题,对即将实施的关系全局的语言文字工作进行科学论证,对遇到的重大问题进行对策研究,充分发挥科学研究在地方语言文字工作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4.要重视发挥当地科研机构、教育机构、高等院校和学术团体的作用,积极支持、引导专家学者进行语言文字应用研究,逐渐形成语委科研基地。

5.要重视科研成果的宣传和开发利用,利用多种手段向社会提供语言服务。

6.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多方筹措科研经费,根据当地科研规划和语言生活实际设立科研项目,并对项目进行有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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