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各民族名称的罗马字母拼写法和代码
来源:教育部
原作者:国家技术监督局
发布时间:1992-04-01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我国各民族名称的罗马字母拼写法及其字母代码和数字代码。
本标准适用于文献工作、拼音电报、国际通讯、出版、新闻报道、信息处理和交换等方面。
2 编制原则和结构
2.1 中国各民族名称采用经国家认定的民族名称。
2.2 阿拉伯数字代码顺序,根据我国目前各方面使用比较广泛的编排习惯排列。
2.3 中国各民族名称字母代码用两个罗马字母,均大写。
2.4 本标准有3个表,表1的第一栏按汉字笔数排列;表2的第一栏按罗马字母顺序排列;表3的第一栏按数字代码顺序排列。
3 管理
3.1 凡中国各民族名称的变更、数量的增减,均由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予以审定,于当年通知国家技术监督局。
3.2 本标准由全国文献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如有变动,由国家技术监督局印成附页发行全国,使用本标准的部门和单位,可以将附页插入标准文本需变动之处。
4 代码表
中国各民族名称的罗马字母拼写法及其字母代码和数字代码列表如下: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全国文献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负责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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