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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关于印发《语言文字智库测评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

来源:教育部 原作者: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 发布时间:2019-12-10

教语信司函〔2019〕43号

国家语委各科研机构:

为加强语言文字智库建设,推动国家语委科研机构加快向智库转型发展,现印发《语言文字智库测评指标体系(试行)》。各科研机构要在保持本中心研究特色和优势的同时,进一步凝炼方向,突出重点,积极向智库型研究机构拓展。

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将委托国家语委科研机构秘书处,按年度编制《语言文字智库建设报告》,根据《语言文字智库测评指标体系(试行)》开展测评,并发布绝对效能、相对效能排名前5的机构榜单。

附件

语言文字智库测评指标体系

(试行)

为加强语言文字智库建设,推动国家语委科研机构加快向智库转型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教育部《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推进计划》,国家语委《国家语言文字智库建设规划》及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国家语委科研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体系。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的基本标准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指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是以战略问题和公共政策为主要研究对象、以服务党和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研究咨询机构,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标准:(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相对稳定、运作规范的实体性研究机构;(2)特色鲜明、长期关注的决策咨询研究领域及其研究成果;(3)具有一定影响的专业代表性人物和专职研究人员;(4)有保障、可持续的资金来源;(5)多层次的学术交流平台和成果转化渠道;(6)功能完备的信息采集分析系统;(7)健全的治理结构及组织章程;(8)开展国际合作交流的良好条件等。

(二)坚持以评促建

以普遍性与特殊性统一、系统性与代表性兼顾、过程考察与结果导向结合为原则,确定评测指标及各指标权重,准确、客观地描述测评对象的智库属性。通过评测,推动测评对象更多地产出语言文字决策咨询类成果,更好地服务和支撑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发展,更充分地发挥智库功能,全面提升政策影响力、社会影响力、学术影响力和国际影响力。

(三)坚持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

以量化评价为基础,有效区分各测评对象智库属性的强弱表现;以定性评价为重要参照,全面真实反映各测评对象的实际影响力。以量化数据的客观真实性、可获得性、可核查性为依据,进行定量评价;以贡献度、影响力为核心,服务对象评价和同行评价相结合,进行定性评价。

二、定量评价指标体系

包括“条件”“治理”“资源”“成果”“活动与影响”5个一级指标,45个二级指标。指标内涵、赋值规则及分值具体见《语言文字智库测评指标体系表》。其中,“指标内涵”与“赋分规则”描述了可以赋值的状态及分值范围,达不到所描述状态则不赋值。定量评价通过“国家语委科研机构科研成果数据统计系统”采集成果、资源等客观性较强的数据,成果越多、得分越高,上不封顶。

语言文字智库测评指标体系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涵

赋值规则

分值

I.条件

1.研究人员

指中心固定研究人员,常驻中心的博士后、客座研究员、访问学者,以及测评期[1]内以中心名义承接项目、发表成果的依托单位其他人员、外聘兼职研究人员等。

≤5人

3

5人以上每增加1人

1

2.行政人员

指常驻中心负责行政工作的人员。

有则赋值

1

3.领军人才

指前述“1.研究人员”范围内,具有博导资质(或正高级职称)的人员。

每有1人

1

4.经费支持

能够获得依托单位稳定的经费支持,包括:语委项目配套经费投入、校级项目资助、学术活动资助、团队建设资助、中心日常建设与运行经费资助等。

资金规模≤语委项目经费总额的50%

1

50%以上每增加10%

0.5

5.财务独立

包括3种情形:(1)中心有独立财务账户;(2)依托单位财务账户下,以中心名义进行独立核算;(3)依托单位账户下,以项目为单位核算,相关项目明确归属中心。

符合任一情形则赋值

2

6.经费规模

指评测期内的实际收入总额。

≤50万元

1

50万元以上每增加10万元

0.5

7.办公场地

有适应工作需求的办公场地。

有专用办公室

1

有专用会议室

1

有专用资料室

0.5

有其他办公场地

0.5

II.治理

8.组织章程

制订中心章程或中长期发展规划。

有则赋值

1

9.年度规划

制订年度工作计划。

有则赋值

1

10.学术决策

成立不少于7人(依托单位人员不超过1/3)的学术委员会;评测期内学术委员会活动正常。

成立符合要求的学术委员会

1

每召开1次会议

1

11.管理制度

有较为完备的中心内部管理制度。

有科研质量控制制度

1

有人员绩效核算制度

1

有科研激励或奖励制度

1

有其他内部管理制度

1

12.人才培养

支持中心人员参加语言文字业务培训或专业对口的学历进修、访学。

每有1人次

0.5

13.人才锻炼

支持中心人员到各级语委部门挂职锻炼。

每有1人次

2

III.资源

14.数据库建设

新建成支撑本研究方向的基础数据资源库并投入使用;已建成数据库的结构或数据有更新。

每有1个数据库

10

15.数据库维护

已建成数据库活跃度高,访问量、使用率、下载量达到同类数据库平均水平,并定期形成数据分析报告。

每有1个数据库

5

16.信息系统平台

新建成综合多数据库的信息系统或平台。[2]

每有1个系统平台

5

17.网站建设

建有中心对外宣传的专门网站,或与中心科研工作密切相关的专题网站,且活跃度高。

每有1个网站

2

发布信息≥200条/网站[3]

1

18.公号建设

建有中心对外宣传的微信公号,或与中心科研工作密切相关的专题公号,且活跃度、关注度高。

每有1个微信公号

2

关注用户≥2000/公号

1

发布信息≥200条/公号

1

19.学科建设

在中心研究方向上培养硕博士研究生;参与联合建设本校或其他院校的相关科研平台。

设二级学科

8

设硕博士专业方向

5

IV.成果

20.语言生活皮书

负责或参与语言生活皮书编撰与责编工作。

主编、副主编/人次[4]

10

栏目主持/人次

8

责编与统筹/种

8

编委/人次[5]

5

21.重要文件

参与调研起草国家或地方语言文字法律法规规章、事业发展规划、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等。指测评期内正式发布的项目。

全文统稿/件次

10

主要撰稿人/件次

8

22.一般文件

参与起草国家语委规范性文件、领导讲话及署名文章等。指测评期内正式发布或发表的项目。

全文统稿/件次

5

主要撰稿人/件次

3

23.资政报告

依据科研积累,提交语言文字类资政报告。作者单位标注中心名称。

专家评审“可用”/篇

1

国家语委资政平台刊出/篇[6]

2

省部级资政平台刊出/篇[7]

3

国家级资政平台刊出/篇[8]

4

24.领导批示

作者单位标注中心名称的资政报告、建议提案、内参、研究报告等获领导批示。

正国级/篇

10

副国级/篇

9

省部级/篇

8

副省部级/篇

6

25.资政内刊

主办资政、内参、专报性质的语言文字类内部刊物。

多篇分析性文章/种

8

单篇分析性文章/种

4

信息通讯类/种[9]

2

26.学术期刊

主办或参编语言战略、语言政策与规划、语言生活类学术期刊。

主办/种

8

主编、副主编/种[10]

6

栏目主持/人次

4

编委/人次

2

审改稿/篇

1

27.学术集刊

主办语言战略、语言政策与规划、语言生活类学术集刊。

每有1种

4

28.图书著作

指评测期内正式出版的语言战略、语言政策与规划、语言生活类图书著作。作者单位标注中心名称。

专著/种

8

论文集/种

6

资料集/种

5

责编/种

3

29.皮书文章

为语言生活皮书供稿。[11]

供稿/篇或专题

1

采用刊出/篇或专题

3

30.论文发表

包括期刊论文、论文集论文、序文等。作者单位标注中心名称。

SCISSCIAHCI收录/篇

4

CSCICSSCIEI收录/篇

3

其他论文

2

31.论文转载引用

《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转载(不区分全文转载和部分转载),SCI引用≥10次,EI引用≥50次。作者单位标注中心名称。[12]

每有1篇

3

32.软著专利

按项赋值。

每有1项

2

33.报纸文章

指理论性、学术性、评论性文章(不包括一般性新闻报道)。作者单位标注中心名称。

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篇

3

国家级和省部级报纸/篇

2

其他报纸/篇

1

34.微信文章

指通过微信公号首发的理论性、学术性、评论性原创文章(不包括一般性新闻报道)。作者单位标注中心名称。

每有1篇

1

阅读量≥1000/篇

1

35.基金课题

负责人应为中心固定研究人员,或者测评期内常驻中心的博士后。指测评期内立项或结项结论为“优秀”的项目,不包括在研项目、结项结论“优秀”以下的项目。

四大基金[13]重大/项

8

四大基金重点/项

6

四大基金一般、青年/项

4

其他省部级/项

3

36.语委委托项目

指各级语委委托的专项调研、承办重要会议或社会活动、编撰非公开出版的资料画册[14]等,不包括政策规划性文件起草[15]。指年内结项的项目。

每有1项

6

V.活动与影响

37.政策咨询

指中心固定研究人员参加国家语委专题咨询会议,或者对国家语委有关规划、文件、内参等提出审稿意见。

每有1人次

0.5

38.课题评审

指中心固定研究人员参加国家语委科研规划课题立项和结项评审。评审数量以中心为单位合并统计。

≤50

1

每增加10项赋值

0.1

39.培训讲座

指中心固定研究人员为国家和地方各级语委举办的各类培训班讲课。

每有1人次

1

40.高端专家来华

指组织实施国家语委国际高端专家来华交流项目。

每有1项次

1

41.学术会议

指30人(含)以上的学术会议,不包括中心内部的学术沙龙、外请专家来中心讲学研讨等,不包括“36.语委委托项目”中的会议。

主办或承办/次

4

合办/次

2

协办/次

1

42.学术会议演讲

指中心固定研究人员参加学术会议并发表学术演讲。

国际会议学术演讲/人次

1

国内会议学术演讲/人次

0.5

43.媒体报道

指新闻媒体报道中心的建设发展情况、科研成就等;包括报纸、电视、网站等媒体。

中央权威媒体/次

2

省部级媒体/次

1

44.入选智库榜单

入选我国智库第三方评价备选池或来源智库[16]

每入选1份榜单

1

45.负面影响

指因言论不当或因管理不善而产生负面舆情。

每有1次

-10

三、定性评价指标体系

包括“方向特色”“贡献影响”“服务质量”3个指标,各指标评价内容、评价等级及相应分值具体见下表。其中,“方向特色”和“贡献影响”指标实施同行评价,专家数不少于3名,各专家独立评分、取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服务质量”指标由服务对象(国家语委)评价,在综合各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最终得分。定性评价的方式包括通讯评审、会议评审等。定性评价总分为100分。

评价指标

评价内容

评价等级

分值

1.方向特色

研究方向和专业优势,功能定位和发展特色,组织文化建设和团队凝聚力。

较好

18—25分

一般

12—18分

不足

12分以下

2.贡献影响

重大标志性成果及其学术和应用价值,决策影响力、学术影响力、社会影响力和国际影响力。

较好

18—25分

一般

12—18分

不足

12分以下

3.服务质量

服务工作执行效率,服务对象满意程度。

40—50分

较好

30—40分

一般

20—30分

不足

20分以下

四、总体评价得分计算方法

(一)绝对效能得分计算方法

绝对效能 =定量评价绝对分值 +定性评价得分/100×所有测评对象定量评价绝对分值的平均值

其中,“定量评价绝对分值”指定量评价部分44个二级指标得分的总和。

(二)相对效能得分计算方法

相对效能 =定量评价相对分值 +定性评价得分/100×所有测评对象定量评价相对分值的平均值

其中,“定量评价相对分值”指定量评价中“资源”“成果”“活动与影响”3部分得分的人均值(人数包括研究人员和行政人员)与“条件”“治理”2部分得分的和。

五、其他

本体系主要以国家语委科研机构为测评对象,其他语言文字科研机构测评参照执行。

 

 

 


 

[1]测评期为1年。

[2]综合性信息系统(或门户)所依托的各数据库在“14.数据库建设”项赋值。

[3]指测评期内(1年),下同。

[4]主编、副主编在同一中心的按1人次赋值。

[5]既担任主编、副主编、编委,又担任栏目主持的,重复赋值。

[6]指《国家语委专家建议》《语言生活要况》刊出。

[7]如《高校智库专刊》或同等级内参刊物刊出。

[8]如全国两会提案或建议,新华社、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内参刊刊出。

[9]多中心合作举办的,参与各中心以“2”分为总,平均赋值。

[10]主编、副主编为主办单位固定研究人员的,“主办/种”赋值后,此项不再重复赋值。

[11]《中国语言文字事业发展报告》(白皮书)栏目主持撰改稿按栏目主持赋值,此项不再重复赋值。

[12]同一篇论文在“30.论文发表”和“31.论文转载”可以重复赋值。

[13]指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科基金、教育部哲社、国家语委科研规划,下同。

[14]委托编撰的公开出版的图书著作等在“28.图书著作”项统计。

[15]政策规划性文件起草在“21.重要文件”或“22.一般文件”项统计。

[16]主要包括上海社会科学院《中国智库报告:影响力排名与政策建议》、中国社会科学评价中心《中国智库评价AMI研究报告》、四川社科院《中华智库影响力报告》、南大与光明日报《CTTI来源智库MRPA测评报告》、浙江大学《全球智库排行评价报告》、浙江工业大学《中国大学智库发展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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